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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桂江(大溶江段、漓江段、主河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桂江(大溶江段、漓江段、主河段)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6日。

  

  

  登记单元名称

  桂江(大溶江段、漓江段、主河段)

  登记

  单元号

  桂江(大溶江段):450325231000001

  桂江(漓江段):450300231000001

  桂江(主河段):450000231000010

  坐落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灵川县、叠彩区、秀峰区、七星区、象山区、雁山区、阳朔县、平乐县,贺州市昭平县,梧州市苍梧县、长洲区、万秀区。

  空间

  范围

  (四至)

  桂江(大溶江段)

  桂江(漓江段)

  桂江(主河段)

  北:桂林市兴安县华江瑶族乡高寨村委会;

  东:桂林市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升坪村委会;

  南:桂林市兴安县溶江镇廖家村委会;

  西:桂林市兴安县溶江镇廖家村委会。

  北: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溶流村委会;

  东: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上游村委会;

  南: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村委会;

  西:桂林市象山区平山街道同心村委会。

  北: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南佛村委会;

  东: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新民村委会;

  南: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新民村委会;

  西: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村委会。

  登记单元总面积

  12920.40公顷(大溶江段1253.09公顷,漓江段4197.99公顷,主河段7469.32公顷)

  国有

  面积

  12204.15公顷(大溶江段1157.97公顷,漓江段3709.32公顷,主河段7336.86公顷)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全民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

  类型及面积

  水流资源:10574.14公顷(大溶江段1009.35公顷,漓江段2581.88公顷,主河段6982.91公顷);

  森林资源:908.86公顷(大溶江段184.66公顷,漓江段614.72公顷,主河段109.48公顷);

  湿地资源:925.27公顷(大溶江段15.27公顷,漓江段747.03公顷,主河段162.97公顷);

  草原面积:69.11公顷(大溶江段13.71公顷,漓江段35.20公顷,主河段20.20公顷);

  荒地面积:0.12公顷(大溶江段0.12公顷,漓江段0.00公顷,主河段0.00公顷)。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

  其他类型及面积

  442.90公顷(大溶江段29.98公顷,漓江段219.16公顷,主河段193.76公顷)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zfxxgk/fdzdgknr/dzgl/bdcdjgl/t193106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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