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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辽住建〔2024〕79号

  

  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要求,推进审管联动,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源头管控,不断提升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数字化图纸应用,依托“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审图系统”,网址:http://218.60.153.67:9280/review),持续完善数字化图纸全过程应用功能,实现各方参建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图纸的审查、变更、确认、验收等在线业务协同,推行项目设计、施工、竣工、归档全过程“一套图”闭环管理,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做好底图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行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依托审图系统,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需要进行抗震设计、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还应依法出具相关技术专篇。施工图审查机构针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开展线上技术性审查,聚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消防、人防、抗震、防雷等安全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装配式建筑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分别出具相应审查意见。对于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审图系统生成加盖电子签章的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和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加强图纸变更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原则上应当由建设单位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变更文件中明确图纸变更内容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内容,并依法对修改内容负责。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修改部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进行重新审查。凡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发生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上传审图系统,勘察设计变更的类别,由负责变更的勘察设计单位在进行变更时按照《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辽住建发〔2014〕11号)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勘察设计单位对是否属于重大变更有疑问的,应向原审查机构咨询。特殊建设工程涉及消防设计文件内容变更的,应由消防设计审查部门按规定办理。

  图纸变更全过程纳入审图系统,实时更新、全程留痕、一图到底。参建单位不得以“图纸会审纪要”“工作联系单”等各种名义规避“一套图”闭环管理,杜绝图纸变更“体外循环”。上传变更图纸应预留合理审查时限,严禁“边设计、边审查、边施工”。

  (三)强化施工过程中图纸监管。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加强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使用和变更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所有图纸变更在审图系统中如实记录。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图系统内唯一有效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在审图系统中进行图纸变更。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审图系统内唯一有效的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确保“按图施工”,并依法承担监理责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照施工图或者变更图纸施工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加强竣工图编制、归档。建设单位在审图系统中发起竣工图编制申请,审图系统自动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汇集生成一套完整的数字化竣工图,实现图纸“一键迭代归集”。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审图系统中对数字化竣工图进行最终确认,加盖竣工图电子签章。审图系统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归档要求,自动完成竣工图的数字化归档和交付准备。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系统与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系统的对接互通,对符合要求的数字化竣工图接收归档。

  (五)全面应用数字化图纸。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在勘察、设计、图审、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档案归集等各工作环节全面应用数字化图纸。支持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公安、应急、国防动员(人防)、气象、地震、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以及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专营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在实施监管和验收时,获取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图纸及审查意见的查阅、调用等服务。

  (六)形成勘察设计行业全量数据库。推动审图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改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等数据共享、协同应用,建立完善覆盖勘察设计行业企业、项目、人员、业绩的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监管体系,通过强化统计分析、加强数据比对、开展动态核查、严格质量检查、规范业绩确认等方式,不断优化形成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库、注册人员库、非注册人员库、业绩库、信用库,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赋能。

  (七)探索建立建筑单体赋码和落图机制。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依托审图系统房屋建筑统一编码赋码功能,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JGJ/T496-2022),统一对通过审查的建筑单体进行赋码,单体及其编码信息在合格书一并展示,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要求,将房屋建筑编码回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项目代码相关联,实现单体工程信息的自动归集共享。推动审图系统对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调查数据基础库,获取项目和建筑单体的空间位置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参建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打通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全链条各个环节,确保工作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审图系统记录情况,多维度对照印证监理、施工相关记录和验收资料开展现场抽查检查。要强化关键环节管控,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严格履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升协同水平。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公安、应急、国防动员(人防)、气象、地震、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以及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专营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在审图系统上开通相应权限,共享相关信息数据,提升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zjt.ln.gov.cn/zjt/tfwj/lzj/202411181057325875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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