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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法规处和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发布时间:2024-11-16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11月12日,厅法规处、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人员学习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与会人员将2009年版和2024年版的条文逐一对照学习,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结果的报告、修改意见的报告以及自然资源部出台的亮点解读深入领会,就新法内容进行交流讨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要包括总则、矿业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区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八十条,此次修订将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支撑。通过此次学习,与会人员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全面推进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将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相分离、实行探矿采矿“直通车”制度、特别注重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矿业用地作出专门规定、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明确矿产资源督察的法律地位、完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等亮点变化有了进一步理解,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做好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提供了指引,将更好地为全省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撑。

   责任编辑:唐丽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ywbb/2024/11/14/e9849a0c5a534237adae971066f305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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