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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启动第33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11-11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今年11月是我省第33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也是《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后的第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其活动主题是:爱鸟护鸟,“童心”同行。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传播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绿色理念,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11月7日,市林业局联合牡丹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在牡丹区儿童公园举行2024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菏泽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林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温增军出席活动并讲话,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市民代表等共计60余人参加活动。

  温增军表示,每年十一月至来年三月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季节,将有大量候鸟途经我市或在我市越冬。秋冬季也是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更是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关键时期,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宣传至关重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是法律赋予林业部门的职责,更是林业人践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担当。要不断强化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启动仪式后,工作人员到曹州路、曹州古城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等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如何保护野生动物,提高保护的法律意识。

  下一步,菏泽市林业局将组织各县区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浓厚氛围。(菏泽市林业局 王瑞群 王倩 车升国)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411/t20241111_4769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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