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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桂林市农村群众的一封交通安全信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位父老乡亲:

  大家好!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道路交通网络日益完善,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大幅攀升。与此同时,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很多家庭由此返贫致贫。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自觉遵法守规,远离事故伤害。

  步行时,横过道路要注意观察是否有来往车辆,按照“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夜间、雨雾天气步行,应尽量穿着浅色或颜色鲜艳的衣物,增加自身的可见度,“被看见,才安全”。

  乘车时,认清合法载人车辆,三轮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不得载人。超员车、客货混装车隐患多、危害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遭受致命伤害,万万不可乘坐。

  骑行时,要按道行驶,佩戴安全头盔,转弯、变道前伸手或打开转向灯示意,不要未经观察突然猛拐。从乡村小路驶入主干公路时,提前减速观察,切忌加速冲坡,确保安全后再驶入。要注意夜间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避免分心骑行导致追尾、碰撞其他车辆。

  驾车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超限超载和驾驶无牌无证、拼装改装、逾期报废车辆(拖拉机)上路,通过岔路口时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农村地区弯多路窄,行经弯坡路段时,请放缓车速、谨慎驾驶,不要强超强会。

  道路交通安全,农村系于一半。当前,桂林市正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让我们同心同行,携手共创平安农村道路交通,用安全守护幸福生活,共享乡村振兴成果,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92667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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