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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层农技人员农民教育培训管理等有关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广字〔2024〕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4〕14号)要求,经研究,举办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师资队伍能力提升、乡村人才评价和“学用贯通”、乡村振兴和“千万工程”政策宣讲、信息宣传、文体指导员等内容相关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1.培训内容。围绕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促进高素质农民管理人员和师资能力提升,提高基层信息宣传能力,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专题培训班1期,师资队伍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1期,乡村人才评价和“学用贯通”专题培训班1期,乡村振兴和“千万工程”政策宣讲专题培训班1期,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宣传专题培训班1期,基层文体指导员专题培训班1期。

  2.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主要面向各县农业农村部门、各类培训机构、培训基地等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关负责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主要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中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培训教学的各类师资;乡村人才评价和“学用贯通”专题培训班,主要面向从事乡村人才评价和管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等工作的人员;乡村振兴和“千万工程”政策宣讲专题培训班,主要面向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农广校)有关负责人,以及从事乡村示范片区建设、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政策宣传等工作的人员;信息宣传专题培训班,主要面向从事基层信息宣传和高素质农民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文体指导员专题培训班,主要面向农民体育指导员。

  3.学员遴选。请各市按照名额分配(附件1)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任务的重要实施内容,各市、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学员组织遴选工作。

  2.培训经费。参训人员培训费从学员所在县(市、区)农技推广补助经费中支出,每人2000元(不含学员往返交通费)。可提前与基地联系拨款,或报到时现场缴纳现金、刷公务卡等,培训基地统一开具发票,未交费用不允许参加培训。

  3.规范组织。各培训基地要严格遵循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建好培训台账,全面做好培训服务工作。请各市于培训前5天,以市为单位将培训汇总表(附件3)、报名表(附件4)和培训台账(附件6)电子版报送省农广校。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陈世伟0531-51789237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左振朋0531-51789119

  电子邮箱:sdsngx@shandong.cn

  附件:1.培训任务分解表

        2.培训计划安排表

        3.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汇总表

        4.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报名表

        5.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6.山东省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台账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411/t20241105_4768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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