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农机报废更新任务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我委持续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重点在扩范围、提标准上发力,截至10月31日,全市累计申请报废机具858台(套),更新机具155台(套),使用报废补贴资金590余万元,兑付补贴资金40余万元,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农机报废更新任务。
一是高位部署推动。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5次专题会议,推动政策落实。深入农机产销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和消费升级工作调研8次,摸清摸准企业和用户需求。
二是全面高效落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出台《天津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新增采棉机、播种机、喷杆喷雾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旋耕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投(饲)饵机、增氧机8种机具纳入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拖拉机、水稻插秧机、卷帘机、微耕机4种机具的报废补贴额。同时,加大对报废并更新机具的补贴力度,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新购采棉机,单台最高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
四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津云”等新闻媒体以及“农机3·15”“安全生产月”“三夏”机械化生产现场会等活动,广泛开展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行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报废更新的积极性。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411/t20241108_6774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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