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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陕建标发〔2024〕2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6号),按照我省智慧住建(一期)项目建设工作部署,省厅开发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为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从线下审图到线上审图平稳过渡,决定在全省启动“陕西省施工图审查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各市(区)住建部门要尽快掌握工作要求,明确责任领导、组建工作力量、印发工作通知,组织辖区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照《陕西省施工图审查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http14352--61--185--253--130--s4f1a449e10053.proxy.js.shaanxi.gov.cn/Sgt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学习线上图审材料申报要求、系统操作说明、线上审查程序等内容,组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参加审查系统培训。

  (二)试运行阶段。2024年11月20日开始,未实行线上审查市(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密工程和市政轨道交通类工程除外),应通过“省系统”进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和在线备案。为确保试运行期间项目报审正常,未实行线上审查的市(区)仍可保留线下纸质审查方式。

  (三)正式运行阶段。试运行阶段暂定3个月,“省系统”正式运行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一律通过线上审图方式开展审查业务,涉密工程、市政轨道交通类工程和根据规定不适合线上审查的工程,经所在市(区)住建部门同意后,可继续采用线下审图方式。

  二、审查流程

  (一)单位注册登录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在“法人办事栏”搜索“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点击在线办理,跳转至“陕西省施工图审查系统”。

  施工图审查机构点击http://http14352--61--185--253--130--s4f1a449e10053.proxy.js.shaanxi.gov.cn/Sgt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完成注册登录。

  (二)人员注册登录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完成注册登录后,需在“省系统”确定企业类型,录入本单位基本信息、完成单位人员注册。单位人员点击http://http14352--61--185--253--130--s4f1a449e10053.proxy.js.shaanxi.gov.cn/Sgt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登录使用。

  (三)报审

  建设单位在“省系统”进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报审,选择填报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后续业务操作。

  (四)上传

  勘察设计企业通过“省系统”将勘察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资料上传系统,按时完成图审意见回复,提交线上审查图纸与纸质“蓝图”必须完全一致。

  (五)审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省系统”开展线上审图,出具审查意见、意见回复、设计变更、审查合格书等资料。

  三、事项安排

  (一)铜川、宝鸡、咸阳、榆林、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等未实现施工图线上审查的市(区),由省厅分配“省系统”市级管理账户和使用权限,辖区房建市政工程从2024年11月20日起应通过“省系统”开展审查工作。

  (二)西安、渭南、延安、汉中等已有施工图审查系统的市(区),试运行期间继续在原有系统开展审查业务,并按照“省系统”数据标准进行系统端口数据对接,实现省市系统连接,“省系统”不接收各市(区)历史审查数据。对于已有系统不满足“省系统”数据标准要求的,相关市(区)要立即对已有系统进行改造,并于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市级审查系统的建设管理方非住建部门的,相关市(区)住建部门负责协调跟进,直至系统连接改造完成,实现省市系统数据互通。

  (三)已有施工图审查系统的市(区)如需转用“省系统”,相关市(区)住建部门应在2024年11月10日前向省厅提交“省系统”使用申请,充分做好省市系统切换涉及的时间节点、技术支持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省市系统切换顺利,不影响项目审查工作。在完成省市系统切换前,继续采用现有审查方式开展工作。

  (四)试运行期间,通过“省系统”开展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送审、审查、审查结果出具等流程均要通过系统进行,联合审查合格书、联合审查报告等审查文书一律通过审图系统出具。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图系统出具数字化审查合格书、联合审查报告等文书后,系统推送至属地住建部门可视同自动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程序。

  (五)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尽快完成单位和人员信息录入,确保人员信息真实有效,未在“省系统”开展线上审查的市(区),相关企业可正常在“省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为提升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效率,增强安全性,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统一实行电子签章,勘察设计企业自愿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应进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做到“谁申领、谁使用、谁负责”。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提升数据安全意识,做好相关数字化资料的备份,保障数据资料的存储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陕西省施工图审查系统涉及用户主体多、覆盖区域广,关系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关乎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优化。还未实行线上审查的市(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普遍存在线上审查要求不掌握、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各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运行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计划、倒排工期,确保人员培训、线上审查、数据对接、系统改造等节点性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区)住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全面部署安排,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于11月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省厅。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房建市政工程由线下审查向线上审查转变,并逐步提高线上审查率,确保试运行工作取得成效。试运行期间,各市(区)住建部门要公布本辖区咨询电话,做好使用问题记录,建立高效沟通反馈机制。

  (三)加大宣贯培训。省厅将择期开展“省系统”操作应用培训,各市(区)住建部门要广泛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线上审查培训学习,及时掌握各项功能模块和审查流程,规范开展线上审图工作。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做好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的咨询服务,协助、指导做好线上申报和设计修改等工作,切实提升施工图审查业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建立联动机制。参与“省系统”试运行的各市(区)住建部门要及时汇总系统问题,提出系统功能、工作流程方面的优化建议,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系统试运行情况与建议上报省厅,省厅根据建议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各市(区)住建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在省厅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对本辖区施工图审查系统个性化功能,满足本市住建领域数字化工作需要。

  联系方式:标准定额处 阮东 029-63915779

   技术支持 耿云龙 18220408962

  系统保障QQ群:71782041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cfagui/2024/11/118427.shtml?t=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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