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助推渔业可持续发展
永吉:14.3万尾鱼类入河安家
近日,永吉县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各种鱼类14.3万尾,保护县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此次活动在北大湖镇向阳村鹤家西河桥开展,以投放白鲢鱼、花鲢鱼等改善水质鱼类为主。参与活动人员共同前往河道边,将一箱箱鱼苗缓缓地倒入专业滑道,数万尾鱼苗顺流而下。这些幼小的生命安家落户后,不仅能够净化水质,还为县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增添了新的生机。
蛟河:投放鲢鱼鳙鱼13万尾以上
近日,蛟河市多部门联合在团山子水库开展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本次增殖放流总投资9万元,共投放鲢鱼、鳙鱼13万尾以上。这是今年蛟河市首次开展恢复性司法增殖放流活动。
团山子水库是蛟河市的水源地,坐落在蛟河市前进乡团山子村境内,距蛟河市区29公里,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建成后,蛟河市每年都进行增殖放流。
本次增殖放流属于恢复性司法增殖放流活动。当天,蛟河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活动,由蛟河市公证处全程监督,2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代表到场接受普法教育。
本次增殖放流总投入资金9万元,其中部分鱼苗的购买费用来自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提交的生态赔偿金。
今年以来,蛟河市加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提前介入非法捕捞案件,以证据为核心,构建梯次合理、宽严相济的轻微犯罪案件办理体系,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中,坚持“一案一治理”,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督促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通过“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以看得见的方式快速修复渔业生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促进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410/t20241024_8989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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