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新修订的《河南省畜牧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4年9月28日,新修订的《河南省畜牧条例》(简称《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九章五十八条,主要包括畜牧业规划与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养殖与经营、交易与运输、屠宰以及质量与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与2002年发布实施的《河南省畜牧业条例》相比,删除了“饲料与饲料添加剂、兽药”两章内容,新增了“规划与发展、畜禽交易与运输、畜禽屠宰、质量与监管”四章内容,在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防范公共卫生风险、完善畜禽屠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很好解决了现代畜牧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

  《条例》自2022年启动修法调研,2023年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期间多部门、多层次、多角度、多途径征求行业部门、社会公众、行业专家、相关从业者及人大代表意见,历经省政府、省人大等多次专题审议修订,反复推敲、数易其稿。《条例》框架章节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衔接一致,修订思路上坚持法制统一、与时俱进和适当前瞻,条款内容上努力满足我省畜牧业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发布实施,将能更好的规范我省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广大养殖场户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种业振兴,有利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提升肉蛋奶等重要畜产品稳定安全供应能力,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4/10-25/30785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