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厅直属有关单位,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配套,加快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有力支撑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遴选推介2025年度河南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并按照有关要求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4日。
二、范围条件
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品种,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所推荐的品种和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导品种
1.应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品种审定(登记、鉴定)机构的审定(登记、鉴定)。获得品种权的农作物品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农作物品种同等资源条件下增产效应明显、品质优良、抗性突出,近3年累计种植推广规模在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或年度推广规模增长幅度大,重点关注高油高产大豆、生物育种、盐碱地适用品种等。
3.畜禽水产品种在增产增效增收等方面优势明显,带动养殖户大量应用,养殖规模在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若同一品种3年内重复推荐,应用规模应逐年大幅度增长。
(二)主推技术
1.符合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要求,特点突出且技术名称应显示其核心特性。
2.有明确的技术规程、操作标准及适宜区域,有较大的推广应用区域和规模。
3.成熟可靠,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在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的技术优先推荐。
4.适应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智慧化发展需要,符合资源环境安全、绿色高产高效等高质量发展要求。
5.相关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涉及的投入品、农业装备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要求。
6.若同一技术3年内重复推荐,应用规模应逐年大幅度增长。
三、推荐数量
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原则上各不超过5项;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体系可各推荐2项。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单位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审核推荐情况、推荐数量,并注明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座机、手机)等信息。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荐函须由首席科学家签名。
(二)《2025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申报表》(附件1)、《2025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申报表》(附件2)各1份,加盖公章。同时需附品种审定、鉴定、登记证明文件,获奖证书,种子、种苗及品种产出商品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1.0M),品种推广应用规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2024年度农业主推技术介绍材料撰写模板》(附件3)1份。字数不超过5000字,文字材料中须插入3—5幅有助于理解该项技术的高清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1.0M),并附图注。同时需附知识产权、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应用规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2025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汇总表》(附件4)、《2025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汇总表》(附件5)、《2025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汇总表》(附件6)各1份,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五)以上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包括:推荐函盖章PDF、附件1—3Word、附件4—5Excel、证明材料PDF),于推荐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厅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省厅根据材料报送适时组织遴选,遴选推荐至农业农村部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申报人应于1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录入“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管理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申报,要认真审核把关,提升申报材料的质量水平。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
(二)推荐的主导品种应列出主要农技推广机构,推荐的主推技术应将农技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且农技推广机构牵头申报的主推技术优先推荐。
(三)证明文件应准确真实,出具单位(机构)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四)所推荐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严格按照单一推荐渠道报送。各推荐单位原则上不得超名额推荐。
(五)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荐工作由体系首席科学家牵头开展,由首席科学家所在单位组织报送。
(六)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不予推荐。
六、联系方式
厅科技教育处 张广建 0371-65918709
省农业农村科教中心 张庆庆 0371-63283239
电子邮箱:hnsnjtg@163.com
寄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5号,河南省农业农村科技教育中心4楼科技科
抄送:有关涉农高校、科研院所。
2024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4/10-23/3077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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