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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15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我省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20定额”)的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

  调整“2020定额”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中的取费基础和费率,如下表所示: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

  F.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4/10/22/e056f865a04d480da2799250ccfb3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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