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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现将《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作方针,大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促进全省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投诉大幅度减少,住户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治理范围

  全省在建住宅工程。

  三、治理重点

  聚焦群众反映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突出问题,包括住宅工程楼板、内外墙面裂缝,屋面、外墙面、卫生间渗漏以及机电安装、外墙保温、隔音和排烟气道等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多发问题,深究引发问题原因,对照《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3年版)》《江西省住宅工程开裂、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指南》等要求进行全面治理。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月20日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大宣传引导,迅速将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传递到每个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及相关参建单位,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有力推进。各地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分管局领导和联络员等信息,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质量标准,加强监督力度,紧盯治理行动重点,全面开展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见实效。压实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责任,对照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内容,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坚持边自查边整改和限时整改,逐项销号。各地可选树一批专项治理行动示范工程,并组织开展观摩学习。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

  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对所辖县(市、区)在建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的重要内容。

  我厅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等工作,对全省各地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2024年度各设区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2022-2024年度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的评价依据。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阶段性工作小结,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治理成效、存在不足、典型做法以及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作建议等。

  请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2025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厅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住宅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要充分认识住宅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将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事项,大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重点监管。各地应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工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充分运用联动机制,强化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预拌混凝土质量源头的监管,重点治理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随意调整配合比、采用阴阳配合比,预拌混凝土运输过程随意加水,预拌混凝土出厂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不按规定对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如:骨料、机制砂等)供应单位进行审查,接受施工单位委托代做代养试块等违规行为。

  (三)强化社会共治。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的处置力度。对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群体上访、反复上访或造成较大负面舆情等不良社会影响的项目,要挂牌督办,督促有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对屡遭投诉的企业,要加大对其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频次。

  (四)强化监督执法。各地要加强监督指导,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的工程,一律不得推荐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对问题多发、屡改屡犯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并向社会通报。

  联系人:胡飞,0791-88503179

  邮箱:zlaqjsc@zjt.jiangxi.gov.cn

  附件: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联络员名单

  附件

  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

  行动联络员名单

  

  姓名

  单位及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分管局领导)





  (联络员)






原文链接: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4/10/23/art_40687_5039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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