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北京市“党建引领社企融合” 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
京建发〔2024〕424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区委社会工作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社会工作部: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涌现出了一批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在建设和谐宜居社区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促进全市社区更好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推动社区与物业企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以高质量物业服务助力基层治理水平提质增效,实现我市基层治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双提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在全市开展“党建引领社企融合”能力提升活动暨先行点位打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使其成为党联系服务群众、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力量。
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党建引领社企融合”能力提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居民需求放在首位,以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成效为重要评判标准,发挥党建引领社企融合取得实效。
坚持共建共享。鼓励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加强合作联动,建立健全社企融合工作机制,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方式,共同推动社区治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开展“党建引领社企融合”能力提升活动,并打造300个先行点位(点位是指在社区党组织引领下已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服务项目)。
三、活动安排
(一)明确“党建引领社企融合”重点内容
《条例》规定,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有权就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事项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询问,引导规范运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义务,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对照社区(村)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结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工作要求,“党建引领社企融合”能力提升活动应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工作:有党组织共建活动,有交叉任职制度,有定期会商机制,有为民服务合作项目,有双方集中办公岗位,有双向培训活动,有互惠互利实事。
(二)开展“党建引领社企融合”能力提升活动
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社会工作部,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对照《条例》规定的各自职责以及所列七项重点工作,结合本辖区内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实际情况和接诉即办有关诉求,开展“党建引领社企融合”能力提升活动,力争在全市形成一批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基层治理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典型示范。
(三)确定“党建引领社企融合”先行点位
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社会工作部结合能力提升活动开展情况,引导街道(乡镇)根据各社区(村)能力提升效果,积极上报先行点位。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与区委社会工作部要做好点位选择把关,完善台账,加强指导,跟踪问效,依据活动内容,按照“一街道(乡镇)一点位”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少于300个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物业服务认可度高、在社企融合方面有初步探索或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先行点位。
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形成“党建引领社企融合”先行点位名单及相关工作材料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bjwygl@zjw.beijing.gov.cn。纸版材料请快递或交换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物业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核定后将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公布先行点位名单。
(四)打造“党建引领社企融合”市级观摩交流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按照“一区一点位”和“一点位一亮点”的原则,选取17个具有鲜明特色和亮点的社区(村)作为“党建引领社企融合”市级观摩交流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和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对于列入市级观摩交流点的点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委社会工作部将在专家指导、资金使用方面酌情给予相应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深度融合的抓手,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区要组织街道(乡镇)广泛动员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种渠道宣传“党建引领社企融合”能力提升活动,提高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群众的知晓率。
(三)注重总结引导。各区要加强对“党建引领社企融合”能力提升活动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形成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复制性的经验成果,切实发挥社企融合党建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10-55597642)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fwgl/wyglxx/wyglxx/54343697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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