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建督罚字〔2024〕116号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夏治中:

  2023年12月6日,在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东南角银河幸福广场商业F楼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包河银河幸福广场商业F楼“1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合政秘〔2024〕16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工作,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项目部未按规定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人员进出管理不严格;未安排专人按规定对悬挑式防护棚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防护棚平面防护的竹胶板存在风化腐蚀的事故隐患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93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10/20241022_7804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