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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征集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打造一批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样板,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现面向各地征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城市、区(县)、街镇、社区及家庭等层级的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案例,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居住社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市内公共交通线路、应急避难场所、公园绿地活动场地、独立式公共厕所、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老年人家庭等11类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二、案例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案例应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能有效破解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堵点难点。

  (二)示范作用显著。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可推广性,重点总结在通行设施、服务设施方面的实践探索,具有良好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反响。

  (三)严守底线要求。案例实施和运营过程中,不存在大拆大建、违法违规建设运营、重大安全隐患和舆情风险等负面情况。

  (四)内容详实具体。典型案例材料(模板见附件)应包括案例简介、解决的具体问题、经验做法、案例效果和效益分析等。案例情况介绍要真实客观、完整准确、文字精练,每个案例选送典型性照片3-4张,所附的图示图片要清晰。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申报。申报主体要从基层探索实践出发,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案例,根据设施类型上报至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残疾人联合会或民政局。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负责对本地区典型案例选送工作的统筹指导,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审核筛选和推荐上报工作,推荐案例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残联、省民政厅对推荐项目进行研究分析,择优推广。

  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案例推荐表》加盖公章,通过粤政易统一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专此通知。

  

  附件: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案例推荐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10月9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贾镜雪、何立邦,联系电话:020-83133695;省残联 联系人:孙朝明,联系电话:020-32253947,省民政厅 联系人:程丽红,联系电话:020-85950825)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cxjs/zcwj/content/post_4509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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