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处置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
编者按:
针对闲置存量土地存在的开发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总结地方实践探索,研究出台了3方面18条政策措施,推动稳妥处置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
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各地用足用好政策,支持各地更好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近期,福州市处置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
案例概况
2021年9月8日,A公司以3.32亿元拍得B市C区某地块,土地面积2.5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该宗地需建设安置型商品房2.49万平方米,用于安置回迁群众。
问题与困难
按照合同约定,A公司应分别于2021年10月17日、2022年6月14日、2022年9月12日前,分三期缴纳该地块出让价款。但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A公司销售低迷、回款不畅,于2022年2月宣告无法按期支付2亿美元永续债,正式“爆雷”。经多次催缴,A公司除竞买保证金5780万元外,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均未缴纳,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既影响土地出让收益,也无法实现安置型商品房建设目标。
应对措施
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B市按照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出台的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18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8条”),积极推进该地块处置:
一是多次催缴无果后,经双方沟通并报市政府批准,B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A公司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5780万元不予退还。
二是经调研了解市场需求,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对该地块作分割处理并优化规划指标,分别用于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同时增加部分商业功能,提升项目品质,充分满足市民居住需要。
三是通过“收回—供应”并行方式简化程序,在此期间,市、区两级政府积极开展招商推介,促进地块重新供应。分割后的地块一已于2024年7月重新出让给D公司,由其继续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地块二将于近期以划拨方式供应,用于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厅利用处】
原文链接:http://zrzyt.fujian.gov.cn/ztzl/sxzygwzxsqzx/zyzxzx/202410/t20241014_65427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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