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胶州少海惜苑路片区地下道路项目增加占用山东少海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你局《关于胶州少海惜苑路片区地下道路项目增加占用山东少海国家湿地公园的请示》(青林呈〔2024〕22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胶州少海惜苑路片区地下道路项目增加占用山东少海国家湿地公园。该项目在2023年1月取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胶州少海惜苑路片区地下道路项目临时占用山东少海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鲁自然资函〔2023〕7号)的基础上,增加临时占用湿地公园面积3.8545公顷,其中,保育区1.8965公顷、合理利用区1.9580公顷,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围堰、桥梁维修、临时基坑工程、临时雨水管线拆改工程及施工便道等。
二、你局要严格监督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指导,强化运营期监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项目临时占用期限为两年。你局要认真做好临时占用期满后湿地恢复的监督工作,确保湿地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全面到位。
四、对发现不按审批要求占用湿地、违法违规占用湿地的,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查处或移交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同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410/t20241014_47640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