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摄制2024年中央单位及中央驻琼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纪录片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全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精神,为全面展示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明显成效和突出成果,助力海南乡村全面振兴,摄制播出我省定点帮扶工作成效纪录片。现就摄制2024年中央单位及中央驻琼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纪录片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摄制2024年中央单位及中央驻琼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纪录片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10至11月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52.04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肆佰元整),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深入挖掘中国海油、自然资源部、中国移动、中国电子、大唐集团、海南核电、海南电网等中央单位及中央驻琼单位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人才、资金等优势,帮扶市县发展好产业、解决好就业、开展好乡村建设治理、围绕民生实事深化帮扶等经验做法,撰写脚本并收集、拍摄相关影像资料、制作纪录片,通过实况记录、故事讲述、人物采访等节目形式,形象、生动展示我省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明显成效和突出成果。
根据项目需求,共计摄制5集纪录片(8分钟/集),进行1次首播和2次重播,由省级上星卫视平台王牌栏目播出、省级上星卫视平台官方公众号推送节目链接。拟定于2024年12月1日-31日之间进行首播,播出时间为晚间黄金时段19:30-21:30,后续进行2次重播。(具体播出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专业经验丰富,具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承办类似纪录片摄制项目的经验;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等能力,具有在权威播出平台(省级上星卫视平台)播放该纪录片的能力;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编制,不接受转包、分包,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摄制团队,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二)全程收集相关影像资料,根据有关要求整合项目验收材料,协助办理项目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提供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相关类似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三)提供纪录片摄制方案、摄制团队、报价函等(加盖公章),摄制方案要详细具体,摄制团队要列出人员清单和任务分工,报价函分项列出各费用项目、数量、单价等;
(四)提供能在“省级上星卫视平台”播出该纪录片内容的承诺函;
(五)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六)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七)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八)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九)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十)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壹式伍份,加盖骑缝章),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加盖公章。所有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盖章版),并刻盘1份(或存入U盘),装入上述文件袋一并报送。
八、比选方式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重点考虑资质、经验及报价等内容,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择优比选。
九、评审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如专业技术能力、对口项目业绩、播出平台资源、参与项目人员的对口专业性等;
三是摄制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
四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五是同等条件下择优原则。
十、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须壹式伍份加盖公章,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加盖公章。所有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盖章版),并刻盘1份(或存入U盘),装入上述文件袋一并报送。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区域协作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办公大楼415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拒收。
十一、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经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确定活动承办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65320835;
监督电话:65323013;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10/t20241014_3747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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