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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49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4号),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查询成绩。现就广东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24年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通过考试的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按照当年资格授予公告要求,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证书颁发

  广东考区已全面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获证人可在11月18日后,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第57号公告》(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03772.html)自行申领电子证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505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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