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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颁发2024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农医考公告第34号》,现就颁发辽宁省2024年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事宜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提出相应资格申请。

    三、资格申请

    通过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往年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四、证书获取

    辽宁省全面实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制发纸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在辽宁省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在“统一证照服务”中查看、打印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或通过辽事通APP“我的”-“我的证照”查看证书。(操作指南详见附件)。本年度新发证书人员请在2024年11月18日后通过上述方式获取证书。

    五、有关说明

    1.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2.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3.辽宁省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往年获证人员如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辽宁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4.关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流程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s://nync.ln.gov.cn/)首页“业务管理”-“执业兽医”专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ywgl/zysy/202410091436515635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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