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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279号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4号》,现将2024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成绩合格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成绩合格,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1.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登录中国兽医网,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2.成绩合格的全日制在校生,需在取得毕业证(学历在学信网可查)当年的8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电子证照颁发)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使用电子证照的通告》,河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已使用电子证照(不再使用纸质证书),成绩合格且在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的考生,名单将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henan.gov.cn/)进行公示,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电子证照。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详见附件)。

  1.资格申请日期在10月14日至10月28日的考生,电子证照查询与下载于2024年11月18日开通。

  2.资格申请日期在8月1日至8月15日的考生,电子证照查询与下载于当年的9月10日开通。

  3.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五、证书补发

  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以后,不再补发纸质证书,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获证人员如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省考区办。

  特此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省考区办)咨询电话:0371-56926125

  附件:执业兽医电子证照下载指南.docx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4/10-10/3071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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