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取消新房“限价”!将开启房展促销月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据2024年呼和浩特市“生态宜居·大美青城”房展促销月新闻通气会消息,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呼和浩特市将采取“互联网+房地产”模式,通过线上房产展示结合“青城好房子”巡礼评选等开展“生态宜居·大美青城”房展促销月活动。
2024年呼和浩特市“生态宜居·大美青城”房展促销月新闻通气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刘艺琳摄据介绍,此次房展会继续以“青城好房”小程序作为线上平台,共有42家开发企业的52个项目报名参加,新建商品房源共计17399套,其中住宅性质房源15433套;商业性质房源1966套;二手住宅房源210套。房展促销月期间将给予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家电消费券补贴、人才购房补贴、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调控限制、换购补贴和企业个性化补贴等多项补贴政策。购房政府补贴方面,2024年10月10日(含10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凡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房(仅包含住宅性质房源)的,给予网签合同价款1%的购房补贴;本市户籍的二孩及以上(202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家庭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房的(仅包含住宅性质房源),给予网签合同价款1.5%的购房补贴。以上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流程方面,由购房人先行支付购房全款,并于2024年12月10日17时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可在2024年12月23日9时-2025年1月24日17时持规定要件,到呼和浩特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补贴申请。待资金下拨后,由市房产交易中心发放至购房人账户。公积金支持政策方面,2024年9月23日起,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辖区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明、《预售商品房网签合同》(草稿)、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仍可按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文链接:https://zjt.nmg.gov.cn/zwdt/msdt/202410/t20241011_2589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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