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局全力实施耕地恢复 助力打造天府粮仓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保质保量,渠县自然资源局明确耕地恢复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实施耕地恢复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多方合力定良田。该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级部门和全县37个乡镇(街道)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形成“自然资源系统定方案、核数据,农业农村系统教技术、管操作,各乡镇(街道)重落地、主实施,其他部门协作配合”的耕地恢复工作体系。在该体系的有效运行下,将全县耕地恢复工作精确调度到每个地块,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举证、审核、核定工作。
二是制定恢复标准,合情合理划良田。充分尊重农户、土地使用人的意愿,分期分类、稳妥有序实施耕地恢复。恢复后现状必须复核耕地特征且具备耕作条件,达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的耕地认定标准。在恢复后达到认定标准的耕地上及时栽种农作物,达到举证条件后及时开展举证工作。
三是做好后期管护,防止撂荒保良田。对恢复新增合格的耕地加强后期管护,防止再次撂荒。严格落实恢复耕地的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对农户外出务工或无力耕种的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托管经营兜底,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将恢复耕地纳入日常监管和田长制巡田范围,引导耕地规范流转,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新发展林果业有奖举报制度和情况通报机制,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4/9/27/84fe537d8ddc4bc7a55cb9391260e7e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