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建发〔2024〕16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精神,制定了《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邹东来联系方式:029-63915860,18710705607。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9月24日
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提升行政效能、防范廉政风险,努力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4年底前,申请人通过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实现申请公租房事项涉及的保障性住房、个人身份、车辆、低收入人口认定、婚姻、学历、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等信息联审联查,“一次申请、一次办结”,切实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提升行政效能。涉及要素全省统一,高效办理。支持城市对群众申请公租房需要审核的事项进行拓展配置。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信息归集(9-10月完成)
全面梳理,优化申请公租房涉及的保障性住房、个人身份、车辆、低收入人口认定、婚姻、学历、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等填报信息和共享信息,确定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具体材料。
(二)单事项标准化(9-10月完成)
在省事项中控平台开展标准化梳理工作,实现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全省统一。
(三)再造业务流程(9-10月完成)
从申请人视角出发,再造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规范申请材料、操作指引,实现一网申请(一窗申请)、一次填报、联动办结。
(四)数据供需对接(9-10月完成)
由省住建厅提出数据需求,由数源单位在省政务数据平台完成数据编目、汇聚、共享。
(五)单事项和一件事配置(10月完成)
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需在“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中完成单事项和一件事的配置。
(六)优化提升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10月完成)
对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进行优化提升,完成与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业务对接,依托省级政务数据平台进行个人身份、车辆、低收入人口认定、婚姻、学历、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做好业务实时流转办理,形成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收件、分发,各业务系统串并联办理的审批模式,为高效办成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提供系统业务支撑。
(七)试点运行(10-11月完成)
确定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地区,试运行线上线下“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措施,及时解决试点运行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及线上线下流程,线下大厅窗口开设在市、县(区)政务大厅,为改革措施全面推开夯实基础。
(八)全面推开(力争12月完成)
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住建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实施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公告,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线上线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一次办”。
三、推进机制及职责分工
(一)推进机制
按照“一事一组”原则,省级成立陕西省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部署、共同推进“一件事”各项工作。
组长:张晓峰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李卫军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振磊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高东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戈养年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徐立 省人社厅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许秋雯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魏立峰 省数据和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胡世民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相勇 省学生就业与留学服务中心主任
石峰 省公安厅科信处处长
郭军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
郑国舟 省人社厅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郑莹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
李锴 省数据和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二)职责分工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负责申请公租房事项及信息采集,规范申请材料和操作指引;负责核查个人及家庭成员保障性住房信息;配合优化整合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2.省公安厅:负责提供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车辆等信息核验,配合优化整合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3.省民政厅:负责提供个人及家庭成员低收入人口认定、婚姻等信息核验,配合优化整合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4.省教育厅:负责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核验,配合优化整合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提供个人及家庭成员社会保险等信息核验,配合优化整合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6.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提供个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核验,配合优化整合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7.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负责配合各部门开展事项标准化和业务流程梳理、配合部门业务系统与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对接、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联调联试、负责“高效办成一件事”技术培训、组织开展中省市数据共享应用等各环节保障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 将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列入本部门2024 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责任,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强化信息技术力量支撑,以政务服务数字赋能,保障“高效办成一件事”措施落地见效,打通公租房资格审核“信息壁垒”。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立足职能职责,围绕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业务流程、系统对接、信息共享、数据碰口等方面问题,通过部门间高效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
(三)加强实践应用。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和《公租房分配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数据资源,实现线上市县信息比对,形成有效的线上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需”,省厅将从每个市选取1-2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等,宣传推广申请公租房“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扩大社会知晓率,多方引导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公租房,切实办成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cfagui/2024/9/118328.shtml?t=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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