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执业制度管理 委员会办事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辽住建〔2024〕70号
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执业制度管理
委员会办事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人社局,有关市房产局、城管局(执法局)、水务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省直有关部门:
2010年1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成立辽宁省建设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辽住建发〔2010〕514号),决定成立辽宁省建设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为全省建设行业执业制度的协调议事机构。因机构改革和部分人员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辽宁省建设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导下,在全国建设行业相关管理委员会及其专业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对全省已经实施和规划中将要实施的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曹桂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刘绍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办公
室(人事处)主任
吴 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
术人员服务处处长
委员:岳爱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
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王海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
监管处处长
杨 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发展处
处长
李江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
处处长
柴光宇 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冯 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杨庆国 省水利厅人事处处长
杨 阳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主任(处长)
苏宇飞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
罗 杰 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 迎 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省人事考
试中心主任
三、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
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zjt.ln.gov.cn/zjt/tfwj/lzj/2024092511283773594/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