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跨越4000公里 广西和八省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八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广州市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这是一个跨越全国最北端到最南端4000公里的跨省合作协议,今后广西市场主体和群众需办理在上述八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可足不出桂,就地就近实现“跨省通办”。
9月19日,广西自然资源厅与八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广州市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图为签约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省级不动产登记协同创新,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九省(区)将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办理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跨省(区)业务“一网通办”。
九省(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协议约定,纳入首批通办事项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3项业务。下一步,九省(区)还将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升级改造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展开合作交流,通过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协同办理,推动登记所需各类信息或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应用与互认,逐步实现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全覆盖。
近年来,广西在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等举措落地见效,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目前,全区抵押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企业类不动产登记实现1小时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均实现0.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是2021年以来,50多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全区通办”,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九省(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的签订,打破了地域阻隔,跨越全国最北端到最南端4000公里,满足了九省(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大大节约了时间、人力和经济成本。广西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此次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逐步拓展合作范围,提升跨区域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xwzx/zrzx/t190080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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