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局“证缴分离”解决营业用房办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06年6月竣工的署前街某小区,因土地用途改变,导致购买营业用房业主无法办理分户不动产登记,购房业主近20年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严重影响其合法买卖、出租和抵押房产。
德阳市自然资源局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协同办”的工作模式,遵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多次组织利用、规划、用途管制、登记等科室(单位)进行业务会商,综合研判署前小区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最终在借鉴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采取“证缴分离”的原则先行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德阳市局同步依法追缴土地出让价款。按照部省关于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指导文件的要求,采取“证缴分离”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德阳市局及时向市政府报送请示,分管副市长组织研究了署前街署前小区营业用房办证问题,并同意按照“证缴分离”的原则,先行为购房业主办理分户不动产登记。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登记的是人心,满意的是人民”为服务宗旨,德易登·党员先锋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前介入,主动联系购房业主并指导其准备办证相关资料。
截至目前,已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为署前街某小区9户购房业主办理了营业用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其他购房业主可随时申请办理,市自然资源局正在同步依法追缴土地出让价款,群众反响良好。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4/9/23/6e750826d3ee49748bcad8726de762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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