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宁夏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向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区农业标准化技术管理体系,发挥农业技术专家服务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拟组建宁夏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宁夏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向委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范围
委员征集范围包括全区与农业标准相关的业务管理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熟悉农业领域业务工作,在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水产等产业以及农业机械化、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保、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四)委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
三、委员职责
(一)参与农业标准化规划制定、政策措施研究和提供咨询意见等工作;
(二)参与宁夏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的立项审查、评审、制定等工作;
(三)参与农业标准化基地、试点及项目创建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参与农业标准化培训授课、学术交流等活动;
(五)其他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四、征集要求
(一)请各单位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发展需求,注重从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领域中推荐,做到优中选优,确保推荐的委员人选在我区相关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二)委员候选人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向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1份,具有专业职称的请附职称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查,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根据相关规定,对委员人选资料进行综合审核和评定后,确定新一届全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委员组成名单,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进行审批。
联系人:张建光 联系电话 0951-5169881
邮箱:nynctzjg@163.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向委员登记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nmttz/202409/t20240920_4667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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