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鱼工厂”数量两年增加一倍
工厂化养殖是发展现代渔业的重要手段。记者近日从市水产科学研究所获悉,目前南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工厂化水产养殖主体数量已达17家,和2022年相比增加了一倍。工厂化养殖发展势头猛,其背后原因何在?对南京现代渔业发展又带来怎样的影响?
50立方米水体养鱼5000尾
9月10日,位于六合区横梁街道的南京市佳拓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水产养殖基地内,一座座温室大棚整齐排列,棚内建有8座巨大的圆形养殖池,池水清澈见底,池中鲈鱼正在嬉戏。基地负责人应祯旺介绍:“这座新基地去年12月完工,面积20亩,共有72个养殖池,每个池直径7米、深2米,可容纳水体50立方米,养殖品种为加州鲈鱼,投放密度每池5000尾。”
和传统养殖方式相比,工厂化养殖效益更高。南京科奥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基地今年正准备扩建,经理阚志平告诉记者,基地从去年起开始探索工厂化养殖,共建有27个养殖池,主养鲈鱼,今年总产约135吨。目前公司计划再建35个新养殖池,届时能新增产能175吨。
南京丽铭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基地负责人赵丽介绍:“过去基地水产品以外塘养殖为主,自2022年起开始工厂化养殖,目前一共建设2座温室大棚、40个养殖池,每池投放密度6000尾,主要养殖大口黑鲈和鲫鱼,每个月都能保证有鲜鱼上市。”
还有的养鱼工厂将水产养殖和蔬菜培育结合。在高淳区,南京宁渔种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室内鱼菜共生养殖模式实验,在大棚中同时养殖鲈鱼、培育生菜和垂盆草,利用蔬菜分解鱼池粪便和残饵,蔬菜既能吸收养分,又能帮助净化水质。公司负责人王东明表示:“试验阶段效果不错,每年鲈鱼苗产量达200万尾,同时可实现蔬菜增收1.4吨,今后会逐步增加养殖面积。”
智慧赋能,节本增效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约53.24万亩,水产品产量10.1万吨。预计2024年全市工厂化养殖产量为500吨,养殖品种主要为黑鲈鱼、锦鲤、铜鱼等具有高附加值的特色鱼。虽然产量占比不高,但工厂化养殖发展势头迅猛,养殖产能稳定。
为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发展工厂化养殖模式?在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科技推广中心负责人唐忠林看来,南京市工厂化养殖发展由多方面因素推动,其中养殖节本增效是主要原因。南京依江而兴,水产品市场需求量巨大,但近年来土地资源紧张,水产品市场价格不太理想,传统外塘养殖效益进一步下降。企业开展工厂化高密度养殖,能够大幅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经济效益。
顺应现代渔业绿色发展方向,是工厂化养殖迅猛增加的另一个原因。专家介绍,借助智能化设备,养殖成本和能耗可相对降低。此外,工厂化养殖能实现尾水循环利用,部分企业可以做到零排污,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养殖发展方向。
南京市佳拓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基地内有一个“智慧大脑”。在基地管理中心,两块大屏显示着室温、水温、溶解氧、氨氮、pH值等养殖基地实况,这是公司自主设计的智慧管理系统,能够自动调控温度、溶解氧等数值,智能开启水质净化,所有数据后台清晰可见。有了智能化系统支撑,工作人员在手机上就能接收预警信息,远程控制设备启停,72个养殖池只需两人就能轻松管理。
应祯旺介绍,借助智能设备开展工厂化养殖,基地鲈鱼年产量可达175吨,销售额超过400万元;饲料成本下降近20%,养殖效率提高15倍,养殖周期缩短一个半月,且鲈鱼上市日期可以控制在鱼价较高的6月—9月。
多措并举,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工厂化养殖效益高、产能稳定,但也存在发展门槛高、人才紧缺等制约因素。唐忠林解释:“工厂化养殖属于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高回报的产业。土地征收(租赁)、厂房建设、养殖设施、循环水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动辄需要投入上千万元,建成投入正常生产后种苗、饲料、能耗等也需要较多流动资金。因此,目前大多数个体养殖户无法满足工厂化养殖要求,仅有少量企业具备开展工厂化养殖的实力。”
针对以上难题,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引导,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工厂化设施建设,统筹利用保险担保、信贷等资金渠道,“金陵惠农贷”“惠农快贷”等金融产品,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同时,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交流合作,集中力量攻克核心种源、养殖装备和尾水治理、智慧管理、养殖品种等系列难题。针对人才紧缺问题,相关部门通过“紫金山英才计划”“人才安居工程”等农业农村人才引进奖励措施,吸引和汇聚一批青年大学生投身工厂化养殖事业。
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南京市将加快实施一批现代工厂化养殖重点项目,到2025年,在现有基础上熟化1—2个工厂化养殖品种,新建或改扩建3—4个工厂化水产养殖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渔业发展格局。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9/18/art_12435_113633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