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作的通知
鲁农建字〔2024〕1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
组织做好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土样采集和分析化验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审核,2025年3月底前完成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审核报送,及时上传至全国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盐渍化耕地和酸化耕地等专项监测。加强监测点设备设施建后维护,强化对长期无肥区、常规施肥区、当季不施肥区等监测功能区的管理。已形成或即将形成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的市县,可充分运用土壤普查、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等成果,进一步优化监测点位布局,进一步强化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二、有序推进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工作
组织县(市、区)按照《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技术规程》,结合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评价、新增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等相关成果,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空间,并形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成果报告。2024年10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和工作空间审核报送,2025年6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县级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和数据成果报送,相关材料要及时上传至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
三、深入实施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
持续推进临沭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集中连片示范推广生物堆肥还田、增施商品有机肥和土壤调理等综合技术模式,示范面积8万亩。临沂市要组织临沭县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相关资金项目和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的衔接,统筹化学、农艺、生物等措施推进酸化耕地综合治理,打造一批酸化耕地治理的技术集成示范样板田,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四、强化要素保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实际,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次土壤普查等工作联动,协调加大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倾斜力度,形成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作强大合力,有关工作作为市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要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作要求,协调财政部门完善投入机制,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处,陈亮亮,0531-51788971
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吴越,0531-81608033,邮箱:wuyue@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409/t20240918_4760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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