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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三项”工作机制 实现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摘要:2023年涪陵区圆满完成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市农业农村委终期评估,并取得了农业农村部的好评。全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建立完善政策支持、区域指导、利益联结“三项”工作机制,全区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1206家、家庭农场1237家、社会化服务组织288家。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一、建立完善政策支持机制

  (一)完善规范制度建设。出台了《涪陵区加强政策支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涪陵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等系列指导文件,坚持“多元融合、适度规模、利益分享、质量提升”的基本原则,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经营,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强化部门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推进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形成与中央、市级财政投入及区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近五年来,统筹安排财政资金7000余万元,规范发展股份合作社255家,免费为全区农民合作社代理财务事项,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深入推进国家、市、区级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累计培育三级示范社140家,把示范主体作为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倾斜,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近年来,投入财政补助资金881.5万元,重点支持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及改善生产条件设施,扶持合作社55个,家庭农场44个。投入财政资金补助1969.38万元,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区试点,扶持50家合作社发展。

  (三)完善金融扶持政策。构建完善全区金融服务“三农”体系。积极开展“三融贷”金融业务,印发了《涪陵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措施》《关于“三融贷”金融业务工作开展的补充通知》《涪陵区“三融贷”管理办法》,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风险保障金及贴息资金750余万元,相关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三融贷”融资贷款166笔、17826.8万元,贴息105笔、261.5万元,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持续扩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区共开展水稻完全成本、玉米完全成本等21个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2024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7426万元,其中中央、市级财政补贴预算5935万余元,增长29.8%,区级预算1491万余元,增长14%。总保费规模预计突破1亿元,增长35%,保险深度预计1.1%,保险密度预计685元/人。

  二、建立完善区域指导服务机制

  (一)建立健全人才培育机制。深入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多渠道选聘合作社辅导员,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104人的区、镇、村三级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绩效评价制度,激励合作社辅导员提高指导服务能力,开展专业化服务指导,助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积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 “耕耘者”、“三融贷”等培训,通过线上远程培训、线下集中授课培训、外出考察培训等方式开展多元化培训。2023年完成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660人,其中,培育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360人,2024年拟培训520人。

  (二)汇集各类资源要素支持发展。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到乡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挂职、兼职、创新创业。引导科研院所、科技推广单位等在信息咨询、产业规划、宣传策划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渝东南农科院、西南大学、长江师范学院、中国邮政等有实力的单位与农民合作社深度合作,与100余家农民合作社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

  (三)创新拓展公共服务指导。坚持“市场化经营性服务为主,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为辅,经营型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鼓励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组织及个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代账、融资贷款、政务代办、商务代理等社会化服务,有力推动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发展。截止目前,涪陵区农服中心财务代理282家,证照代办408个,代开发票104个,项目申报55个,档案管理609个。

  (四)构建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健全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中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系统平台,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动态监测管理,定期开展“空壳合作社”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修复工作,采取“信用修复一批,依法吊销一批,申请注销一批”,2024年,主动申请注销41家合作社,依法吊销约190家农民合作社,全区农民合作社年报率达87%。三是构建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依托“村村旺•农服通”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采集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信息2045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建档评级,为后续开展分级授信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完善产业联结机制

  (一)深化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以榨菜产业为主导,依托榨菜股份合作社、龙头企业、小农户三大主体,强化惠农带农,全面形成“股份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发展体系。推广“保护价+订单生产”的经营合作模式,落实“保底分红+财政投入资金股权化分红+农户务工收入+盈余二次分红”的分配机制。通过探索构建合股联营、信用合作、支持保护“三项机制”,创新“一个保护价、两份保证金、一条利益链”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其经验得到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农民日报社等有关主流报刊媒体的相继报道推介。全区有195个榨菜股份合作社与榨菜集团及其他榨菜龙头企业签订了订单协议,合作社与成员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170余个,带动16余万农户,60余万人增收致富,菜农人均榨菜纯收入3000元以上。

  (二)组建产业化利益联合体。涪陵区群胜农榨菜股份合作社联合榨菜集团、渝东南农科院、重庆振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区内外55家榨菜股份合作社,共58家单位共同协商组建了涪陵榨菜产业化联合体,产业化联合体以榨菜集团为引领,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基础,通过采取统一的经营服务模式,构建起完善的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三)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两地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榨菜产业联合体通过围绕榨菜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关键问题与技术瓶颈,开展协同创新,建立多层级、全方位联合协作机制,布局搭建产业联盟、产业集群、种植加工等资源要素聚集平台,打造长江上游榨菜优势产区,联手共建全球泡(榨)菜出口基地,实现抱团“出圈”。2023年,带动四川遂宁、西充、自贡、宜宾、南部等新区域青菜头发展突破10万吨。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zwdt/202409/t20240918_13638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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