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加强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地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4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2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自治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及对象
(一)检查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
(二)检查对象
1.自治区从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相关技术服务的地质勘查单位;
2.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相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各单位应填报公示近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新承担项目应于1个月内及时更新)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是否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4.核实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
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三、工作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摇号方式,从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服务平台上的104家地勘单位中,抽取10家单位(占总数的10%)作为被检查对象;从80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中将抽取8家(占总数的10%),作为被检查对象,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随机选派检查组。从行政执法人员库、地质勘查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分组检查(1名行政执法人员和2名技术专家)。
(三)检查方式。检查采取室内检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行业单位相关材料,实地查看有关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填写《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1),被检查单位确认检查的公正性。
(四)检查进度安排。一是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单位及项目,统一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二是检查阶段(9月11日至25日)。按照《方案》要求,组建检查组,对单位驻地和其承担项目开展检查核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2)。三是上报总结阶段(9月26日至30日)。整理检查结果,汇总检查数据,填报监督检查结果表(附件3、4、5),形成反馈意见。
检查结束后,我厅将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上报自然资源部。
四、有关事宜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书面材料和佐证材料。
(二)各检查组精心组织,保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印证材料提交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存档。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轻车简从,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规定承担。
(四)检查工作确保不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作业。
附件:1.2024年自治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2.2024年自治区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3.2024年自治区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4.2024年地质勘查安全生产检查表
5.2024年地质勘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艾克白尔 8814203)
附件1
2024年自治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 ||||||
资质情况 | 资质类别与资质等级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 ||||||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
3.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各单位应填报公示近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新承担项目应于1个月内及时更新) | |||||||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 |||||||
5.是否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 |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 ||||||
2.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 |||||||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 |||||||
4.核实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 | |||||||
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 |||||||
检查结论: |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 |||||||
检查组成员 (签名) | 检查组长 (签名) | ||||||
附件2
2024年自治区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序号 | 省份 | 单位名称 | 检查结果 |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注:一、问题类型可选填多项:1.不符合地质勘查标准要求;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3.未及时填报公示信息;4.内部管理不规范;5.未落实47号文;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7.其他问题。
二、整改情况应包括地勘单位整改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情况、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线索移交司法机关等情况。时间为9月底前。
附件3
2024年自治区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序号 | 省份 | 单位名称 | 检查结果 |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注:一、问题类型可选填多项:1.不符合地质勘查标准要求;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3.未及时填报公示信息;4.内部管理不规范;5.未落实47号文;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7.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8.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9.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10.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11.未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段;12.其他问题。
二、整改情况应包括地勘单位整改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情况、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线索移交司法机关等情况。时间为9月底前。
附件4
2024年地质勘查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检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 | 1.未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每次地勘测绘外业作业都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或提醒,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专项培训不到位,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 | ||
2.纳入培训的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文件不全,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要求和部署未及时传达学习。 | ||||
3.纳入培训的安全生产制度细化不够,未充分涵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常识和操作规程等内容。 | ||||
4.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 ||||
5.培训过程流于形式,生产人员不能掌握基本的安全应急处置技能。 | ||||
2 | 外业项目驻地安全方面 | 1.外业项目驻地存在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饮水、动物侵袭风险。 | ||
2.用电线路老化,使用铜铝等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 ||||
3.电源线、电源插板随意私拉摆放,存在易破损、易进水等漏电风险。 | ||||
4.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失效,或灭火器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 | ||||
5.工具设备放于边坡外侧虚土之上,未整齐摆放在靠山地面牢固一侧,存在滑落损毁的安全隐患。 | ||||
6.有尖锐棱角的设备无防护罩(套),存在扎伤人员的安全隐患。 | ||||
3 | 外业作业安全方面 | 1.未与全部外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
2.外业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作业人员不熟悉外业作业各类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理措施。 | ||||
3.在连日阴雨、矿区进山道路湿滑、路边陡坡处有滑塌等情况外出作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 ||||
4.在道路作业时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 ||||
5.外业作业未聘用当地向导,未提前调查作业区域高压线路、地下电缆、油气管道分布情况,未识别判断地层稳定性、有毒气体赋存情况。 | ||||
6.油气钻井未安装防喷器,钻井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 ||||
7.探槽深度大于3米、宽度小于0.6米,两壁坡度过陡,土石堆放过近,存在坍塌风险。 | ||||
8.爆破作业未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指引,爆炸物品未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备。 | ||||
9.现场存在交叉作业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不当,基坑监测、边坡测量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绳。 | ||||
10.在无人区域、高风险区域野外作业时存在单人或单车承担任务的情况,首次参与野外作业人员未与其他有经验人员结队同行。 | ||||
11.仪器与装备搬运过程中,作业人员未佩戴手套和野外作业专用鞋,存在人身安全隐患。 | ||||
12.未按要求佩戴作业安全帽、穿戴反光背心,水上作业未穿戴救生衣。 | ||||
13.外业生产人员未按要求配备通讯工具和定位装置,外业工作期间,未做到每日报送安全情况。 | ||||
14.高温天气户外作业未配备防暑降温药物,作业人员未注意防暑降温,没有避开高温时段作业。 | ||||
15.未及时向测区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备案。 | ||||
4 | 交通安全方面 | 1.单位未定期检查、保养、年检野外用车,外业作业前未检查车况。 | ||
2.驾驶员存在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 ||||
3.外业作业行车过程中,车辆主副驾和后排人员位置未系安全带,车内物品等过多,遮挡后视镜视线。 | ||||
4.在大风扬尘、暴雨、浓雾等极端恶劣天气进行野外行驶。 | ||||
5.野外作业期间,未能对车辆和人员的活动轨迹进行全程跟踪记录,不能实时了解其活动情况。 | ||||
5 | 实验室、办公室、保密室(档案室)等室内安全方面 | 1.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存在安全风险。 | ||
2.实验室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场所无通风净化设施。 | ||||
3.放射性仪器设备无防护装置。 | ||||
4.仪器设备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人员临时外出,无人值守,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 ||||
5.下班未关闭办公室门窗、电脑和取暖器等电器电源,电源插板随意私拉摆放。 | ||||
6.线路及插座老化,或者连接超出线路负载的大功率电器,存在用电安全。 | ||||
7.易燃易爆物品随意混淆摆放,未摆放在规定的区域。 | ||||
8.堆放纸质材料等易燃助燃物过多,未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 ||||
9.未定期或按时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全劳保用品是否过期,并及时重新购置、更换。 | ||||
10.保密室(档案室)缺乏防虫、防潮措施,灭虫剂、吸水袋未定期更换,缺少监控保密措施。 | ||||
6 | 安全装备方面 | 1.单位未给外业作业人员、车辆、船舶和飞机配置北斗终端等报位设备,或报位设备无法正常工作。 | ||
2.在手机通讯信号未覆盖地区作业,单位未给野外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卫星电话或卫星电话无法使用。 | ||||
3.在手机无信号或信号较弱区域、人员较少区域,单位未禁止外业人员单人外出作业。 | ||||
4.单位未配发必要的通讯器材、防雨保温衣物、劳保装备、急救装备等。 | ||||
5.单位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装备的安全性能等进行检查。 |
检查组成员:
备注: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是/否,存在问题需简要说明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列入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5 2024年地质勘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
序号 | 地(州、市) | 单位 | 问题隐患 | 发现方式 | 整改措施及 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结果 | 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字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备注:发现方式:1.自查发现;2.检查发现。
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由检查组移交被检查单位,一份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档;各地汇总后加盖公章向厅报送扫描版和电子版。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tzgg/202409/b2830bcd903e463abf3bc6be814156e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