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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4〕258号),为了做好2024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4 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我省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9月27日16:00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9月27日

  3、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9月28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11月10日14:00

  5、考试时间

  

  

  11月9日

  上午

  9:00 - 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下午

  14:00 - 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月10日

  上午

  9:00 - 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 - 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gggs/qt/202409/t20240912_85696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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