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开展农用植保无人机安全作业工作指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8月30日上午,在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泰兴市农业农村局和发改委联合召开2024年农用植保无人机安全作业宣讲活动。各乡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市农机推广中心负责人、三家植保无人机销售企业负责人、全市植保无人机大户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观看了植保无人机安全作业指引视频。发改委供电部门负责人宣讲电力设施周边农用植保无人机使用注意事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报四起植保无人机引起的事故。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针对全市的智能农机迅猛发展,农用植保无人机迅速推广应用,飞机伤人、破坏电网的意外事故,对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挑战。各乡镇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职责认真抓好农用无人机飞行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飞手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全市植保无人机的底数,核查机具使用人信息、操作证等情况,做到动态清晰,监管一个不漏。二是使用前要严格把关,使用前向乡镇网格安全员填写备案表格,落实操作人员资质及现场安全情况。三是使用时要特别谨慎,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周边有人看护,田间要有警示标志或警戒线,防止闲杂人等路过或者强行通过飞行现场,导致伤人事故发生,特别注意飞行自动归位过程中,要保持操作人员和周边事物的合理距离,使用中严格检测飞行状态和电池电量。四是要加强日常宣传管理,执法大队及各乡镇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印发农用无人机安全告知书,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9/5/art_13486_113510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