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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388号(农业水利类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0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侯水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支持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模式的提案》收悉。经商金融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和保护适度规模标准化养猪场

   我国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差别很大,养殖场户的资金规模、技术水平也存在巨大差异,这就决定了我国生猪养殖很难采用单一模式,必须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养殖场户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从保障我国畜产品有效供给的现实需要出发,农业农村部坚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2022年,年出栏500—5000头的规模场户出栏生猪占全国出栏生猪总量的31.2%,成为生猪稳产保供的主力军。

   二、关于鼓励和扶持适度规模养猪群体成立联合体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通过保底收购、股份分红、优先就业等形式,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共同发展壮大。是指导各地发展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目前,全国培育9000多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带动产业发展的新亮点。是总结推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体联农带农发展5大模式20个案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积极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三、关于加强适度规模养猪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做好指导服务。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每个省份重点培养千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服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截至2024年4月底,围绕能力提升、规范运营、产业融合发展等主题,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等3.6万人次。二是强化项目支持。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服务合同等行业管理规范性制度。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围绕粮食以及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国已有超过107万个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农户9100多万户,对保障农业稳产增产、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关于鼓励社会资源加大对养殖户联合体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引导金融业、大型企业、电商平台支持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金融监管总局不断提升生猪产业金融服务水平,印发行业通报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生猪领域金融服务,要求银行全力保障支持“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国农业银行印发《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支持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仓储、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大带小”等模式带动帮助中小养殖场户提升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动畜牧业等领域数字化。

   五、关于科研团队创新技术服务模式

  农业农村部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每年从“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1.4万名特聘防疫员和家畜繁殖员,包村联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从2022年起,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为主遴选1557名高水平专家,向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从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实际出发开展科技帮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生猪适度规模养殖,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409/t20240906_64619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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