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按照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安排,根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此次下达2024年中央第二批、省级第二、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办法
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已全部下达。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切块到县,坚持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在县级。分配因素包括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数量及结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政策因素及绩效考核结果等。
二、资金使用方向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坚决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各地要聚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投入保障。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优先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突出主导产业全链开发,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支持开展必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支持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就业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要求,做好稳岗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
支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按照省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山西省大力支持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巩固衔接组〔2022〕6号)和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晋乡振(计)〔2023〕26号)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模式,规范管理资金项目,高效发挥助农增收作用。奖补资金原则上当年资金当年全部支出。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项目库建设。市县要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严格项目前期论证,有效衔接行业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后期管护运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项目谋划要坚持群众参与,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县级将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县级要及时组织主管部门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一项目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实施的,应在实施方案中说明,并区分不同资金的具体支持内容。在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项目批准实施后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内容,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全过程管理,规范开展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建设管理、验收报账等工作,对形成的资产要及时确权移交并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三)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市县要因地制宜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方式,优先保障到户到人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增收。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联农带农作用,让脱贫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优化项目实施方式,认真落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进一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晋农组办发〔2024〕12号),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要强化衔接资金与其他渠道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避免交叉重复或应支持未支持。
(四)强化全程绩效监管。衔接资金下达到县后,县级要尽快落实到项目,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监管。各级要定期调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达到序时支出要求。要加强动态监测,坚决杜绝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或建设形象工程,不得利用衔接资金承担明确由地方履行的支出责任或承担的配套资金,避免发生“以拨代支”、超进度付款等问题。省级将定期对各县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省进度的县进行重点监管。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3/202409/t20240902_964538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