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自包头市九原区、达茂旗被国家确定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地区以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路径,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对九原区、达茂旗二调、三调均为建设用地的拟定可入市地块,综合村集体意愿与市场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列出拟入市土地清单,其中九原区可入市土地2宗,9.31公顷,已于2023年入市成功交易一宗2.6199公顷。达茂旗可入市交易土地15.5872公顷,2024年挂牌出让成功交易2宗1.4994公顷,目前,拟入市意愿6个。
政策护航,保障权益。达茂旗和九原区相继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同价同权及调节金管理使用,目前,包头市成功入市交易地块出让价款777.2483万元,收缴增值收益调节金后全部返还,为村集体实现财政开源,增加就业岗位123个。
规划管制,盘活资源。编制实用性“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明确就地入市和地块异地入市调整规定,严格实施规划管制,目前,有效激活农村土地资产4.12公顷,九原区已出让土地用于粉煤仓储加工,预计年产值4000万,达茂旗出让两宗地由包钢蒙矿公司竞得,投产预计年产值9400万。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让村民享受到土地增值收益的同时,广泛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生态补偿、土地复垦、失地农牧民保障等方面,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活力,增加就业机会,产生长久的经济效益。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8/t20240828_2565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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