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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自然资源局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8-1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4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工作,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千项承诺”部署安排,切实提升办事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正式上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企业群众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后即可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等业务。

  推行“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收件,不再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受理要件材料,企业交地后只需提供材料清单规定的要件便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有效防范不动产登记领域风险,保障购房群众权益,目前己在东苑新村、育才书香名苑小区开展试点工作。

  提升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效率。为持续提升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效率,召开相关业务股室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该项工作。目前,企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后即可直接申请转移登记,全面实现缴税后2小时办结。

  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全县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有效提速,实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即时办结。

  强化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部门联动。目前,已实现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中与水电气部门的联动办理,申请人在申请转移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水电气过户业务。群众领取不动产证书的同时,可直接在办证大厅水电气窗口一站式同步完成过户,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多项业务办理只进一扇门。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8/t20240816_2559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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