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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 来源: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单位,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有关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为推动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发挥工程设计单位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设计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设计并已竣工投入使用,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大跨建筑)。重点回访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建筑。严格对照《通知》明确的回访技术要点,运用微信小程序“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填报回访项目相关信息,及时向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进行公益安全提醒。

  二、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注册的甲级设计单位开展大跨建筑回访的指导,鼓励本地区注册的乙级单位同步开展回访工作。要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积极宣传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大跨建筑安全使用及养护常识。要与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商务、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告知设计回访公益行动。

  三、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大跨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

  四、所有权人作为建筑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设计回访是帮助自身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的一项有效手段,鼓励主动联系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回访,与设计单位良性互动、密切配合,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符合设计要求,防止事故发生。

  五、本轮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结束后,我厅将对主动申报承担重点联系单位,认真负责开展回访工作的设计单位(个人),主动配合设计回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大跨建筑所有权人给予表扬。

  六、请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协调工作,分别于2024年8月25日、2025年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大跨建筑基本情况、本轮设计回访工作总结通过赣政通或电子邮件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联系人及电话:江代焱,0791-86258762

  电子邮箱:jnkjc@zjt.jiangxi.gov.cn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

  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4/8/5/art_40687_4973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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