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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 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2024〕2126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相关工作,拟组建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库,现将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具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经历;

  (四)评审领域与所学专业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岗位相一致;

  (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资质管理标准;

  (六)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七)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核查、评价等工作;

  (八)经省住建厅相关处室或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考核合格。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核查、评价等工作;

  (二)参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三)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的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

  三、征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统一推荐、集中审定”方式进行。本次专家推荐初审工作由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一)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从事相关领域在岗及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专家条件,分别对收到的专家申报资料初审后择优推荐。请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经初审的专家申报资料(含纸质、电子版)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收到的初审专家名单进行审定。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按照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统一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申请表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路亚伟,电话:19990789883,邮箱:zjtzac888@163.com)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408/c00_31757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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