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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林业局开展食用林产品合格证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强化菏泽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日菏泽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巨野县万丰镇开展食用林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督导组到菏泽市巨野县万丰镇绿汇种植合作社现场查阅相关记录台账,该合作社为蟠桃种植企业,主要销往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果品供不应求。督导组重点检查了该合作社对食用林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执行情况,翻阅查看其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查验留存投入品进货凭证、合格证的开具和使用、生产记录以及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落实情况。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和宣传。督导组一行对菏泽市巨野县食用林产品合格证开具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合格证开具需要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建议。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一是更好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确保林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投入品食用等强制性规定,保证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这是生产者必须做到的底线要求。二是更好促进产地与市场有效衔接。林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诸多环节,确保流通中的林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是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究的前提条件。三是增加一道质量安全防线。生产者和对林产品进行混装或分装销售的收购者在每批次产品上市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利于把自警自律融入日常。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了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了监管和追溯体系持续完善,提高了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fdt/202407/t20240725_2853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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