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应用 > 正文

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郭建华——舍小而利公、行大道而忘我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我叫郭建华,已在住房公积金岗位上工作了十六年。在服务窗口,我赢得了缴存职工的信赖,读懂了奉献的乐趣,领悟到真诚带来的欣慰,也懂得了青春的价值和工作的意义。在这十六年中,我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钻研业务服务

  作为一名窗口服务人员,必须有精湛的业务能力,精通住房公积金各种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和办理流程,才能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

  我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先后协助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新闻发言人制度》《业务大厅应急预案》《“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协助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受委托银行考核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受委托银行考核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标准化服务规范》,为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的标准化开展作出了贡献。

  二、强化奉献担当

  在贷款科工作期间,在职工办理贷款申请及抵押物变更业务时,我总是耐心解答各类问题,让职工能够充分利用好住房公积金这项惠民制度;在贷款发放工作中,严格审核每一笔发放明细,坚持做到严谨准确;在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工作中,认真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资质,确保中心贷款资金发放的安全性。

  在总会计室工作期间,认真落实多项便民措施。设立延伸网点柜台,方便缴存职工就近选择业务办理网点,实现“就近办”;参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衔接沟通工作,在中心业务大厅开设不动产专柜,方便缴存职工贷款业务“只跑一次”,实现“帮你办”;到缴存单位做好政策宣讲,发放宣传资料,为职工现场办理业务。

  在窗口工作期间,时常会遇到缴存职工对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的不理解,我都能够主动作为,向群众耐心解释,反复讲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把矛盾化解在窗口。2023年,中心咨询电话并入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后,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业务咨询工单。接单后,我都会第一时间与职工取得联系,了解诉求、解决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共受理工单2795笔,响应率、满意率、解决率均名列前茅。

  工作中,凡是可以容缺办理的业务,我都会积极主动帮职工群众想办法、做沟通,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尽量避免职工多跑路。曾有一位从河北赶来的张先生,他的妻子在内蒙古住房资金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中留存的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在办理房本时被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回,如要在河北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需在借款合同复印件上加盖本地资金中心的公章。虽然这项业务有特殊性且单位公章使用有具体要求,但为了避免职工“往返跑”,通过反复沟通和协调,最终将盖好公章的借款合同交到职工手中。

  三、坚定理想信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上好主题教育这门必修课,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先后参加了“党在我心中”知识竞赛、“中华国学经典美文”朗诵活动、“薪火相传100载,青年奋进新时代”朗诵比赛、“我读书、我成长、我推荐、共进步”等活动,在学思践悟中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

  公积金窗口虽小,连接的却是广大缴存职工的心,岗位平凡,牵动的是千家万户的幸福。未来任重而道远,唯有更加努力。我将始终坚持用最朴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秉持奉献的职业精神,“舍小而利公、行大道而忘我”,奋力书写出最无悔的青春誓言。


原文链接:https://zjt.nmg.gov.cn/zwdt/xydt/202312/t20231201_241939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