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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举办2024年上海市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工人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为行业选拔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总体思路

    2024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2024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行业性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之一。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要求,聚焦城市更新、城市治理、精细化管理和城市韧性等新领域、新赛道,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评、以赛促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快培养行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为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增强新动能。

  组织架构

    本次大赛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主办,由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建设协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等承办。

    本次大赛设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及主要承办单位组成,全面指导、统筹本届大赛各项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本届大赛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若干竞赛组,分别由主要承办单位牵头设立,负责各项目赛事的具体组织实施。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上海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基地,负责本次大赛的技术文件指导和活动场所支持。

  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围绕韧性安全、绿色低碳、精细化管理、数字化转型等城市建设领域,设置8个比赛项目,其中,正式比赛项目5个: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员(三级)、工程测量员(三级)、装配式建筑施工员(三级)、装饰装修工(三级);展示型比赛项目3个:燃气管道调压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镶贴工(彩色地坪砖修补)。

    竞赛技术标准和选手报名条件

    (一)竞赛技术标准

    正式比赛项目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经备案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组织大赛活动。

    展示型比赛项目参照行业技术标准,结合实际要求,编制技术文件、竞赛方案,组织比赛命题。

    竞赛技术文件由各竞赛组在组委会办公室和大赛基地指导下,按照本市人社部门关于竞赛的要求制定并发布。

    (二)报名条件

    参加正式比赛项目的选手原则上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备案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报名参赛。

    参加展示型比赛项目的选手须按照竞赛组制定的报名条件报名参赛。

  竞赛安排

    (一)报名选拔(7月)

    本次大赛选拔由各竞赛组自行组织实施,应广泛发动,采取定向邀请与各区、各企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内部遴选、择优推荐、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进行,由各竞赛组将最终推荐选手情况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决赛(7-9月)

    决赛前由各竞赛组按竞赛项目分别组织裁判员、参赛选手开展赛前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备案通过的竞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活动。

  竞赛取证方式

    正式比赛项目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竞赛,展示型比赛项目组织方式参照正式比赛项目,结合行业、企业及区域特点另行设置。

    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竞赛,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排名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不低于30%、操作技能成绩不高于70%计算确定。

  技能等级晋升

    对于实际参赛人数符合要求的正式比赛项目,成绩优秀且满足下列条件的选手,可由主办单位申请晋升等级:对应高级工(三级)正式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原则上在校学生最高晋升等级为高级工(三级)。晋升后的职业技能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职业技能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晋升等级不超过本市本职业现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大赛奖励

    各正式比赛项目决赛设金奖1名(队)、银奖2名(队)、铜奖3名(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奖状。各正式比赛项目决赛阶段第一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相关表彰、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评选相关表彰。上述第一名选手的指导教练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通过竞赛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本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各展示型项目决赛设金奖1名(队)、银奖2名(队)、铜奖3名(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奖状。

    对在大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相关单位、个人等,授予本次大赛“优秀组织奖”,予以通报表扬。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竞赛组要提高站位,精心部署,严格按照经备案通过的竞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活动,统筹做好各项办赛参赛工作。

    (二)确保公平公正。各竞赛组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办赛责任,做好裁判人员遴选、管理,严把技术标准和评判规则,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总结推广办赛经验,挖掘典型事迹,持续提升大赛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不断优化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四)制定安全预案。各竞赛组要制定赛事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设备、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大赛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gzdt/20240723/6d024e8de9b040abacaa789a29476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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