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市农技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4〕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2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4〕10号)和《关于深入推进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农农(肥水)〔2024〕11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科学施肥增效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任务。为规范项目实施,高质量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单位
(一)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金山区、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
(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各区农业农村委。
(三)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科学施肥增效项目:金山区农业农村委,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农技中心”)。
(四)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集团。
二、资金安排
(一)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2024年资金1220万元,其中金山区400万元,崇明区300万元,光明集团520万元。
(二)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2024年资金400万元,其中,闵行区15万元、嘉定区27万元、宝山区15万元、浦东新区40万元、奉贤区65万元、松江区60万元、金山区60万元、青浦区40万元、崇明区78万元。
(三)科学施肥增效项目:2024年资金168万元,其中,金山区90万元,市农技中心78万元。
(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4年资金2000万元,其中,嘉定区300万元、金山区240万元、松江区70万,崇明区300万元、光明集团1090万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粮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遴选确定崇明区和光明集团为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进县、金山区为蔬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进县,整建制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每个粮油作物推进县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水稻亩产实现600公斤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5%。蔬菜推进县打造2个千亩方,辐射带动1万亩以上,千亩方内平均亩产较全市面上平均亩产增产10%以上、亩均经济效益增加5%以上,全县绿色产品认证率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5%左右。每个推进县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模式1套,项目区节本增效水平≥5%。
(二)开展粮食规模单产提升行动。在9个涉农区,以水稻作物为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水稻生产先进技术,充分挖掘水稻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开展高产竞赛,调动种植主体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本市水稻作物关键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全市共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2万亩次,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实施主体水稻单产水平均有提升。
(三)开展科学施肥增效示范。在9个涉农区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科学施肥增效示范工作,完成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41个,农户施肥调查2000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遴选确定金山区为水稻“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探索整村整乡推广水稻“三新”集成模式,重点推广测深施肥+缓控释肥等技术,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5万亩以上。
(四)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崇明区和光明集团5个畜牧主产区域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在本区域内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化肥减量增效、耕地保育和农业绿色发展。全市试点面积20万亩,其中,嘉定区3万亩、金山区2.4万亩、松江区0.7万亩、崇明区3万亩、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9万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区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落实项目负责人,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地块和实施主体,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项目区要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组技术支撑作用,明确技术路径,集成技术模式,落实技术要点,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包片制度,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实现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将各项技术传授到点,落实到田。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阶段性检查考核等活动,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做好绩效评估。各项目区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落实专人,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填报进展情况。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做好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重点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及时性等。同时,做好各项目年度工作总结,特别是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和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绩效目标表
2.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zzy/20240717/45a15dd63b5644478316a7980fd6c7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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