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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第3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今年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意识,6月25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第3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9时,锦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在办公楼前通过悬挂“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等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土地管理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宣传资料、彩页、提供咨询、宣传用品等形式,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耐心向群众进行政策讲解,向过往群众宣传保护耕地,宣传耕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地质灾害危害性及防治措施以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此次宣传活动,共设立咨询台2处,悬挂条幅5副,摆放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38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20余人次。

  为加强对全国土地日的宣传,锦州市自然资源局还联合锦州市出租车公司在出租车上方LED广告屏上循环滚动播放“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字样,提高了公众对全国土地日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加强了市民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意识。并利用市局机关一楼大厅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土地日宣传内容。

  通过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让全市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政策,引导全市人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有效地把“依法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传播到广大群众中,提升社会公众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的认识高度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程度,推动各项制度落细落实落地,维护土地利用管理良好秩序,形成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切实提高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ywbb/sxdt/202406271052348131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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