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进耕地储备区划定
近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耕地储备区划定工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
通知明确,耕地储备区包括补充耕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补充耕地储备区主要用于非农建设和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的资源储备,地类为非耕地;主要来源是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占用、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情形的补划资源储备,地类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主要来源是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可长期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充分考虑未来一定时期重大项目建设占用、生态建设调整等情况,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合理确定范围,原则上不低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2%。
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在自然资源部最新下发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等基础上,结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对全省补充耕地储备区后备资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后备资源和用于造林种树、种果种茶后备资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初步形成全省耕地储备区潜力分析评估成果,下发各地进行逐地块调查核实。
通知强调,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审核的程序,逐级对县级耕地储备区划定成果进行审核上报。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全省耕地储备区划定最终成果审核和数据汇总,建立耕地储备库、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以及造林种树、种果种茶储备库。各地要按照“宜耕则耕、宜经则经”的原则,充分挖掘各种地类的宜耕后备资源,将符合补充耕地开发利用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地块一并划入耕地储备区,做到“应划尽划”,并将划定后的耕地储备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实行严格保护和有序利用。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td/202405/t20240510_2844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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