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专群结合扎实推进汛期地灾隐患巡排查工作
自5月1日正式入汛以来,宝兴县坚持专业队伍巡排查与基层干部群众巡排查相结合,组织、动员全县各方力量参与地灾隐患巡排查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县汛期地灾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组织4支驻守支撑单位每日开展汛期地灾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组织四川省第一地质大队、第九大队、第十一大队和909地质大队共4支专业队伍分别驻守全县4个片区共7个乡(镇),按照汛期“三查”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对驻守乡(镇)现有地灾隐患点开展每日巡查、排查、核查工作。截止到5月15日下午,驻守支撑单位已连续开展地灾隐患点巡排查工作15天,共巡排查地灾隐患点270点(次),出动巡排查人员125人(次)、巡排查车辆60辆(次)、无人飞机60台(次)。
二是组织全县地灾隐患点监测人员每日开展地灾隐患点监测和巡排查工作。组织全县214名地灾隐患点监测员,在认真做好隐患点定点定时监测的同时,负责整个隐患点范围内及周边地灾隐患的巡排查工作。截止到5月15日下午,全县地灾隐患点监测人员已连续开展监测和巡排查地灾隐患点15天,监测和巡排查地灾隐患点累计达到3210人(次)。
三是组织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开展强降雨天气地灾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入汛以来,全县经历了2轮强降雨天气。按照强降雨“三查”要求,全县组织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及时开展辖区内地灾隐患巡查排查工作。截止到5月15日下午,全县共出动乡(镇)、村、组三级干部2000余人次开展地灾隐患巡排查工作。
四是有奖鼓励全县群众开展地灾隐患巡查排查工作。目前,宝兴县已制订了群众查灾报灾奖励办法,并在全县广泛宣传,鼓励全县群众积极开展地灾隐患查灾报灾工作。根据该奖励办法,凡是在全县首次发现地灾灾情、险情或重大隐患,经所在乡(镇)初核后报县地灾指挥部,再由县地灾指挥部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复核。确认后可根据灾情、险情级别或隐患规模大小,由县财政支付查灾报灾人相应的奖金。
责任编辑:唐丽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4/5/16/ca382e2c012340ab97cb8ea4cdfadc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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