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按照《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冀财绩〔2019〕4号)《河北省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冀财绩〔2019〕5号)《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冀财绩〔2019〕10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3〕1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省级预算安排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0亿元,与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该资金全部为对下转移支付,我们已经按照预算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省级资金下达相关市县。
(二)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考虑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结合财政部上年度下达我省的绩效目标,细化制定了2022年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包括计划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数量3000个、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数量92个、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村数1500个;确定了相关的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县财政部门布置绩效自评工作,专门印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3〕11号),对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对照通知要求,根据省级下达的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2022年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我们结合市县自评情况,对照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了自评。
三、绩效目标和指标实现情况
总体来看,2022年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全年实际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数量达到7773个,支持建设美丽乡村143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村数达到1500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台账全部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水平有所提升,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项目区群众满意率到达97%。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2年我省超额完成年度各项数量指标任务。实际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数量达到7773个(含中央资金项目,县级统筹安排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143个(2022年中央实际下达美丽乡村建设指标163个,按照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要求,有20个村因按规定进行资金整合未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村数1500个。
2.质量指标。省级建立了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台账。
3.时效指标。截至2022年底,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下达相关市县。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500个,部分村已产生收益。同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带动了农业产业发展,增加了农民就业岗位和农民收入,并为持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奠定了基础。项目区群众满意率达到97%
(三)偏离度分析
我省2022年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实际完成指标与年初设定指标有些偏离:一是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数量实际完成值超过预定绩效指标较多。原因主要是我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标准为最高30万元,我们在申报绩效目标时是按照每个项目30万元的标准测算的,但在实际执行中,项目奖补标准按照实际需求安排,不少项目奖补资金量低于30万元,相应增加了项目个数,造成实际完成值高于绩效指标;此外,县级统筹安排使用中央和省级农村公益设施建设资金,无法明确区分中央和省级资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因此,我们进行了合并计算。二是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完成值超过预定绩效指标较多。原因主要是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项目补助标准为每村300万元(中央150万元、省级150万元),省级资金为中央项目的配套资金。中央一般在6月份下达第二批资金时才能确定全年绩效指标,因此,在年初申报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指标时只能参考往年情况、第一批中央资金金额测算估报。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此次自评对比倒查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情况看,绩效目标总体设定比较清晰,绩效指标基本能够全面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核心指标选取的比较有代表性,能直接反映出产出和效益,且精简实用;评价标准比较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可采集。需要改进的是,一是绩效指标准确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如在上报农村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绩效指标时,改变过去省级直接测算的方式,由县级结合项目储备情况、往年资金安排情况等测算上报计划完成项目数量,尽量缩小实际完成值与设定值的差距。二是效益指标可进一步完善丰富,如增加示范村村容村貌改善情况、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情况等指标。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进一步发挥农村综合改革示范作用。适时选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项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成效好的村,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调整当年或安排下一年度资金预算、调整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在下阶段资金分配过程中,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资金的一个因素,体现在对市县资金测算分配中。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caiz/hmhn/10987790364030025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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