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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厅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计划向省、市各有关部门征集部分专业专家人选,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完善。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综合考虑现有专家队伍的专业领域、年龄梯次和地域结构,本次征集以下专业专家:城市燃气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防护设计、建筑防化设计、建筑装饰施工、暖通与空调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

  二、专家人选条件

  专家人选应为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能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价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学科)或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四)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设计、施工、技术、科研一线等工作,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五)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

  (六)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七)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鼓励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申报。

  三、专家人选推荐方式

  采取专家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有意向的专家填写《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人选申请表》(附件1),并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辅佐材料均需同时提交扫描件)。专家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专家人选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并于2024年5月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含盖公章PDF版和可编辑文档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jt_rsc@gd.gov.cn;纸质材料邮寄至职称窗口(联系电话:020-86387392、86580280,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五楼506房,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1.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人选申请表

  2.(单位)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jsgl/zcwj/content/post_4403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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